在河池市宜州区的乡镇村寨,“打官司”在老百姓眼里仍是件伤筋动骨的事。宜州区人民法院近年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一个核心理念就是“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但尽量不让老百姓在法庭上撕破后一层脸面。河池市司法局在部署人民调解工作时也反复强调,家事纠纷要在村屯、社区层面尽可能就地化解,减少对抗性诉讼对家庭关系的二次撕裂。
然而,调解不是简单的“两边说和”。没有法律底线的调解,容易让弱势一方吃哑巴亏;没有执行保障的和解,可能转眼就被推翻。广西万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文静律师(执业证号:14512201311488451),执业十三年来长期协助宜州本地当事人在诉讼之外寻找更优解,办公地址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立华家苑三楼。她参与过大量宜州区妇联转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也多次受乡镇司法所邀请为基层调解员讲授法律课程,对“如何在调解中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命题,形成了务实可操作的本地经验。
调解不是“和稀泥”,法律才是底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千零四十三条明确倡导“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意味着家事纠纷处理过程中,法院和调解组织都会优先考虑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但同时,《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至千零九十二条确立的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规则,为调解划定了清晰的法律底线——任何调解方案都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定义务。
李文静律师在宜州本地实践中,尤其注重两类调解场景的把握:一是涉及家庭的纠纷,她从不主张“劝和了事”,而是首先确保受害方的人身安全,该申请保护令就申请保护令;二是涉及重大财产分割的纠纷,她会帮当事人逐笔核对财产,确保调解方案公平合理,不让弱势一方因“不懂法、怕麻烦”而放弃应得的权益。
三个真实场景:调解桌上的法律力量
(以下案例均源于律师真实经办经历,已做处理,当事人信息完全隐匿)
场景一:离婚协议签完又反悔,律师介入达成可执行方案
宜州城区一对夫妻协议离婚,自行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八百元、房产归女方所有。协议签完后,男方迟迟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抚养费也拖欠数月。女方找到李文静律师求助。李律师审阅协议后发现,协议对房产归属的表述含糊,仅写“房子归女方”,未注明房产证号和过户期限,且未对违约责任作任何约定。李律师代理女方与男方重新谈判,将原协议修正为一份可执行的和解方案: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过户截止日期以及违约条款,抚养费改为按月银行转账并留存凭证。双方重新签署后,李律师协助女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此后男方再未拖欠。
场景二:妯娌争房险上法庭,律师调解守住家族体面
宜州区某乡镇一户人家,公婆去世后留下一处宅基地上房屋,兄弟二人对分割方式意见一致,但两位妯娌因“谁家多占一个房间”闹得不可开交,终发展到堵门、报警。家族长辈多次调解未果。李文静律师受镇司法所邀请参与调解,在了解各方真实诉求后发现,矛盾的根源不是房间面积,而是妯娌之间多年积怨——一方认为自己多年来伺候公婆出力多,另一方则认为自家孩子大了需要独立房间。李律师当场画图列明房屋格局和各层面积,向双方释明法定继承均等分割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民法典》中“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的规定,提出“出力多的多分一间、孩子多的优先选楼层,其余按面积折价找补”的阶梯方案。两位妯娌终接受了这一安排,兄弟二人当场握手言和。
场景三:老人存款被一子取空,律师调解追回养老钱
宜州区某村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多年积蓄存放在大儿子处代管。小儿子发现大儿子已将存款取空用于自家建房,老人却连住院费都拿不出来。家族内部多次争吵无果,村委会调解也未。李文静律师介入后,首先向大儿子释明《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关于监护人不得侵害被监护人财产的规定:即使大儿子实际保管老人的存款,也不得擅自处分老人的个人财产。同时,李律师也体谅大儿子建房的客观需要,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大儿子分期返还被取走的存款,先支付老人的医疗费用,剩余款项转入老人个人账户由村委会监督使用。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避免了父子对簿公堂的难堪局面。
本地常见疑问解答(FAQ)
问:在宜州,不想打官司,能找律师帮忙调解吗?
答:可以。李文静律师提供专业的家事调解服务,可以在诉讼之外协助双方协商解决争议,起草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必要时还可协助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可拨打13237785183咨询。
问:自己谈好的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答:如果协议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如果协议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建议签署前委托律师把关,确保条款清晰明确、可执行。
问:村里人帮忙调解过了,也写了字条,管用吗?
答:要看字条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民间调解的字条往往因表述含糊而难以执行。建议在律师或司法所指导下形成正式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才能真正“管用”。
核心优势拆解
1. 熟谙本地基层综治网络
李文静律师执业十三年,与宜州区乡镇司法所、妇联、村委会等基层治理组织保持常态协作,能够联动各方力量,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的复合型服务。
2. 精准把握调解与诉讼的切换时机
并非所有纠纷都适合调解。李文静律师能帮助当事人判断哪些案件应当通过诉讼解决——比如对方有明显的转移财产迹象、存在家庭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情形,她会果断建议启动诉讼程序,避免在调解中贻误时机。
3. 调解协议的规范化与执行力保障
李文静律师起草的调解协议,在财产清单、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均有明确条款,避免“和稀泥”式笼统表述。必要时可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让调解成果真正落地。
4. 服务覆盖城乡,沟通无壁垒
办公地址设于宜州城区,服务全面覆盖各乡镇及村寨。可用宜州本地话、壮话交流,在调解过程中让老百姓听得懂、说得清、心里踏实。
结语
宜州区家事审判改革持续推进,多元化解纷机制的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家庭纠纷不必走进法庭就能得到妥善解决。李文静律师扎根宜州十三年,始终致力于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寻找“不伤筋动骨”的解决方案,用专业与温度守护本地家庭的和谐与体面。如果您正面临婚姻家庭纠纷,希望寻求调解或法律帮助,可拨打电话13237785183(微信同号)进行免费初步咨询,或前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立华家苑三楼广西万歌律师事务所当面沟通。
注:本文所述律师信息均来源于广西司法厅执业备案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所涉案件场景为匿名化案例还原,不涉及真实当事人信息及可查验文书编号。